索引号 11330105MB1615023U/2023-43957 成文日期 2023-01-1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拱墅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拱墅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0:3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拱墅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拱墅区税务局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方面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拱墅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819室,邮编:310015,电话:0571-88037286,传真:0571-8803728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 拱墅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和税务总局、省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规范执法、优化服务、税费政策落实等方面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托税务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信息公开窗口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通过税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0条,办税服务厅主动公开信息77条。规范对外公开电话管理,畅通群众咨询、投诉、建议的渠道,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公开,2022年主办和协办建议提案6件,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办理要求,加强法制审查,促进依法行政。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8件,均已按规程和政策办理并作出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强化信息公开培训,强调各项信息公开内容的公开时限和保密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及时、准确、有效。定期对本单位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税务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公开区局领导调整、人事任免等信息变动情况和公示非正常户信息、纳税信用信息等执法情况。创新宣传辅导方式,通过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税费政策和服务举措,2022年,在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新华网等媒体发表新闻作品70余篇,在总局、省市局微信公众号等各级媒体共发布新媒体作品115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切实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保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健全常态化落实巡检制度,对信息公开渠道更新维护情况及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2022年,未收到纳税人缴费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30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1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1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1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拱墅区税务局依法依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务公开程序标准化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拱墅区税务局将作出如下改进: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压实岗位职责,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提高工作质效。二是提升队伍素质。开展《条例》和网站发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拱墅区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拱墅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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