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9MB1586621C/2023-43964 成文日期 2023-01-17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萧山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萧山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6: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萧山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萧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通过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屏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维护浙江省税务局网站萧山区税务局板块,对单位主要职责、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栏目信息及时更新。主动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其中牵头办理2件已做复文公开。在税务系统执法公示平台主动公示行政许可11699件次,公示行政处罚100件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受理点,在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专线电话、电子邮箱,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积极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明确局内各单位职责分工,规范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萧山区税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1件,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加强行政公文公开管理,明确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不同属性,依法依规加强审核。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情势变化下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开,主动保障公民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融合运用传统纸媒、电视广播、12366纳税服务平台以及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持续推进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非接触式办税等税费政策的主动公开。依托税务系统执法公示平台做好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执法服务类事项的公示公开。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及时受理互联网渠道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件,畅通互联网申请、信函申请、当面申请三个渠道。

(五)监督保障。强化监督保障,抓好工作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局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按照科室分工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指标分解到位、落实到位,对未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未落实相关工作部署或产生负面影响的,严格按照考核规则进行扣分。加强对税务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提高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的工作能力。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9

0

0

0

0

0

9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2

0

0

0

2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细化、专业化,经济社会的进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为了给广大群众提供更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还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本单位新一年的工作重点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一方面要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流程,对各科室、税务所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培训覆盖面,提高具体经办人的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另一方面要注重科所间的业务交流,具体问题具体辅导,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

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萧山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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