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610695Y/2023-43882 成文日期 2023-01-17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6: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路58号名胜区税务局310室,邮编:310013,电话:0571-87335559,传真:0571-87335548)。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的有关要求编制,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作为公开主体,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全年在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内公开相关信息共计48条,其中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公开清单、税收统计、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等内容。另外,区局基于无人智慧办税大厅,继续以电子公告栏的方式以电子化方式向纳税人呈现公开信息,共计公布信息10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局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改进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岗位,从而确保质效双优。2022年区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局严格执行落实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公开信息进行内容审核与保密审查,尤其关注个人身份证号码脱敏、公开信息时效性等重点要素,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公开。本年度,区局所有对外公开信息均已按照相关规范将进行处理、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度,我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区县站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对照网站建设要求,不断调整、丰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对外公布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区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绩效考核,分解到科,落实到人。借力审核流程,强化内部监督;畅通投诉渠道,接受外部监督;整理岗位资料,明确业务标准。保质保量的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区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舆情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区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稳步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公开渠道有待拓宽,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等。

针对此类问题,主要改进措施如下:一是顺应潮流,与新媒体进行结合,采用丰富多元的形式,提高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二是加强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借助学习兴税平台提高业务能力。三是及时归纳总结经验教训,与其他区局相互交流、取长补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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