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6MB16420050/2023-25506 成文日期 2023-01-17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09: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9号,邮编:310013,电话:0571-85365271,传真:0571-8536527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服务,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推进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公开以及业务重点领域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持续提升行政效能。

(一)主动公开

我局坚持依法主动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依托税务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征纳沟通平台等渠道推进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6条,主动通过征纳沟通平台“点对点”推送减税降费政策61次50.2万条,制作政策解读类图文、视频32条在省市级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办理坚持法律顾问审查和疑难案件联席协商原则,以解决实际需求为导向,强化与申请人的沟通,规范答复格式和答复内容,做到依法依规答复,努力降低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数量。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均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未产生依申请公开行政诉讼或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地。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牢固树立保密意识,遵循“谁产生、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指定专人做好信息公开审查、实时更新等工作,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税收统计、公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十项栏目,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更新发布。并通过制作图文、视频,对外借力“西湖发布”“杭州税务”“浙江税务”等网络平台强化宣传。

(五)监督保障

严格对照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对网站发布的信息逐一通过外网浏览,确保显示规范有效。定期开展网站检查,并对照上级检查下发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积极参加省市局或区委区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知识和技能,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还可以进一步加强,解读回应的方式方法还需更灵活多变,政务新媒体作品的传播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2023年,我局将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把握工作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跟踪了解掌握中央、省市局及地方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税务行政职能,及时制定我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清单,并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塑造良好的信息公开氛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准确、务实管用的信息。二是拓展解读方式,提升回应质效。发挥门户网站、省市局微信公众号作为信息公开首要平台的作用,针对社会关切及政策重点,策划制作全面准确、有可读性的宣传产品,及时进行广泛有效宣传。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广泛拓展咨询渠道、及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努力提升回应质效。三是加强监督考核,提升队伍能力。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内容,增强全局各部门落实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传导责任、落实工作。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明确主动公开信息发布范围、时效及规范,了解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答复规范等,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规范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