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24MB1642021H/2023-25391 成文日期 2023-01-13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1:3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鼓山西路398号,邮编:312500,电话:0575-86939016,传真:0575-8693901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及新昌县委县政府部署,按要求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82条。持续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达100%,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扎实做好事前沟通、事中研判、事后跟进,积极了解群众诉求,形成专业化答复意见,确保群众能满意、争议少发生。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0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做好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工作,填写保密审查表,规范内部审查流程,从文字审核、报送流程等方面严格把关。针对企业群众重点关注事项,加强政策文件主题分类,提高分类的精准性和查阅的便捷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优化门户网站建设,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梳理优化信息目录,更新维护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税收统计等栏目内容。积极做好主流媒体宣传,围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数字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推出一系列高质量报道。

(五)监督保障

严格对标国家及省市文件精神,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对于政务公开理论与实践的培训,利用学习兴税平台开展网络培训和测试,组织信息公开各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公开规程,做好保密工作,保障规范化管理。公开举报电话和信访电话,多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制发件数

本年(2022)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2)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2021)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该数据应与2021年度报告中第四项相等)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2022)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开展情况良好,但对照上级部门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栏目更新频率过低,栏目细化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的形式较少内容有待丰富。

下一步,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网站运行管理,对政务公开网站各栏目实行细化量化分工。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各岗位人员工作和水平,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工作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2年未发出依申请公开缴款通知书,也未对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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