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一稽公〔2023〕11号
温州汇博眼镜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温税一稽检通〔2022〕255号),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网站将税务文书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文书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温税一稽检通〔2022〕255号.doc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