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金税稽二公[2022] 14号
义乌市宏台祥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782MA2DCRA72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金税稽二处〔2022〕61号),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网站将税务文书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文书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金税稽二处〔2022〕61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