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温税一稽公〔2022〕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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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温税一稽检通〔2022〕168号),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网站将税务文书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文书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温税一稽税通〔2022〕168号).doc
二O二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