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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局:打造“枫桥式”税务分局(所)赋能基层税收治理
发布时间:2022-09-19  16: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从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到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的重要指示,近60年的实践证明,“枫桥经验”是新时代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一面旗帜。自浙江省税务局深入开展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建设工作以来,身处发源地的绍兴市税务局主动扛起探路试点和积累经验的使命,争先走出一条可复制推广的基层税务机关税收现代化治理之路,有力有序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在绍兴率先落地。

矛盾不上交是“枫桥经验”历久弥新的关键内核。绍兴市税务局在建设“枫桥式”税务分局(所)过程中,始终聚焦服务协同与防控并重,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通过实践,不断摸索出党员责任清、干部情况清、企业税情清、征纳矛盾清和安全隐患清等“五清”,成为建设中的工作指南和行动基础。

以党员责任清为例,在诸暨,当地税务部门推行“红枫指数”。通过围绕干部政治立场、意识形态、廉政守法、业绩表现等方面设置争先指数。干部履行的每一项岗位职责,完成的每一个重点工作任务,参加的每一次活动等都通过量化的“红枫指数”体现,使每名干部定有标尺、干有方向。

为了实现企业税情清,柯桥区局福全税务所对辖区内规模较大的43个园区率先实行“税务园长制”,由税务干部担任“税务园长”,及时掌握园区生产经营现状,帮助园区纳税人缴费人解决各类税费难题。禾名工业园区业主秋光明对“税务园长”竖起了大拇指:“像这几年受疫情影响,国家出台了许多减税降费的政策,我们企业不清楚怎么操作,‘税务园长’经常到我们园区来,手把手指导我们,帮助我们用足用好优惠政策。”

有了“五清”作工作基础,绍兴市税务局还不断扩大朋友圈,构建党建联、服务联、执法联和矛盾联等“四联”,充分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发挥机制、服务协同机制、矛盾预防调解机制等三大支撑机制,以增进执法合力,提高服务质效。

“房子的事情是家里最大的事情,这个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诸暨市枫桥镇某银行的员工黄某向诸暨枫桥税务所表达了感谢。

原来,黄某15年前购买了单位的集资房,由于年代久远以及银行系统新旧更替等原因一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这个事情成了他的心病。2022年年初,黄某向税务部门反映了这个问题,两个星期后,在枫桥税务所与乡镇、房管部门、银行的协调助推下,他的房子顺利完成了过户登记。

黄某问题的迅速解决得益于当地由税务部门牵头建立的多部门联合的调解联盟,而建立调解联盟正是创建“枫桥式”税务分局(所)的亮点举措之一。围绕源头预防,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产生后的化解转向产生前的预防,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切实提升矛盾和风险的预防和化解能力。

通过“五清四联三支撑”的搭建,绍兴市税务局探索出了一整套治理模式,从而实现“重案零发生,办事零次跑,信访零越级,干部零违纪,团队零纠纷”的创建目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靓丽的浙税“枫”景,绍兴税务始终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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