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下列涉税当事人已失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附件所列相关税务文书公告送达(具体详见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通知公告栏目或者直接到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雉城税务所领取),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税务文书名单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 | 需送达的税务文书 |
1 | 张亦农 | 110108************ | 长税雉限改〔2022〕20220801号 |
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雉城税务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