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有关规定,我局对义乌市出口企业进行了管理类别评定,现将评定后管理类别为一类和四类的出口企业予以公示。
附件:义乌市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2022年第一次调整).xlsx
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