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文明岗:税务青年正当行 税法宣传进校园
发布时间:2022-04-29  15:3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在浙江财经大学校园里,“税小尚”青年宣讲团的“税务辅导员”正在向同学们讲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据悉,这已经是上城区税务局连续第十年开展“税法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

课堂上,青年税务干部向同学们讲解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和具有亚运特色的税收志愿服务等内容,为大学生描绘职业版图增添税务色彩。同时,还在校园内设立税收宣传服务点,发放税收政策宣传手册,解答税收相关问题,让同学们在学税中晓知识、知国情。

在税收宣传月期间,青年税务干部拓宽“线上+线下”渠道开展了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主动走访浙江省农业科创园等小微企业集聚园区,送上“小微税收礼包”200余份;开展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讲解直播活动3场,累计观看8843人次;制作税收政策解读宣传短视频,点击量逾13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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