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康城建设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25  15:4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浙江康城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7595391248)于2017年6月12日因“虚列工资少缴企业所得税”被淳安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处以38190元的罚款。(淳国税稽罚【2017】14号)。

经核实,浙江康城建设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9月14日缴纳罚款,履行了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该不良信息披露已满4年10个月,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现拟对浙江康城建设有限公司的信用予以修复,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2年4月25日—4月29日。社会公众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571-65060201。

 

 

               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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