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00MB1642128R/2022-46911 成文日期 2022-03-31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31  14: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1年,我局在市局和区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坚决维护税法权威,依法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依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强化税收普法宣传,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以税收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税务法治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开创一个新局面而努力工作。

   一、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区局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依法治税的根本遵循,通过党委中心组会议、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积极组织学习,不断强化干部法制观念,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扎实做好收入预测分析和规划统筹,确保税收收入的均衡性、匹配性、可持续性。全年累计组织税费收入42.1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3.40亿元。

2.全面落实税收政策。稳步推进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期间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和咨询辅导力度,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全年累计兑现降本减负税收优惠85501.17万元。

3.纳税服务不断拓展。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和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推出远程协助和网上直播等服务,全面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充分运用纳税服务热线、QQ和钉钉、微信等线上平台,开展互动式政策宣传辅导和办税缴费问题咨询解答,使各项政策易于知晓。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开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持续提高办税缴费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以税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和完善纳税人需求和满意度调查等制度为内容,扎实开展好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巩固抓落实的力度、巩固抓落实的质量、下更大气力进一步抓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落细。着力支持小微企业。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小微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畅通小微企业诉求线上直联互通渠道,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保持税务行政许可事项“零超时”。推进税收权力和责任规范化,按照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改进纳税人优惠备案和合同备案,精简涉税资料的报送。全面梳理取消审批事项,形成后续管理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管理。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加强理论学习,推进学法用法。继续按照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将政治理论、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等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加强和改进区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充分发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行会前学法制度,在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召开前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实现会前学法常态化。

2.制定工作规则,保障决策科学。严格按照修订的区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要求依法治税,对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群策群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依法治税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积极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成立税收执法大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及内控辅助平台防范税收执法风险。通过疑点数据的扫描,发现存在的执法风险,以便及时推送给责任部门整改纠正,有效的实现日常执法风险的常态化防控;规范化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通过陈述申辩、调查核实查明问题,明确责任,起到整改、警示和有错必究的功能,提升税收执法的风险意识,促进税收执法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目前区局正在为内控助手2.0平台在上线作测试,按操作规程指引,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六)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做好税收执法资格管理工作。对区局新进干部职工组织召开执法资格考试的动员会,提高考生重视程度,组织模拟考试,以督促其认真学习。2021年度我局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100%。

2.开展日常普法教育活动。在全局各科室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促进了税务人员法律素养,增强法制观念,防范执法风险。组织新入职公务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培养新入职公务员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意识。组织开展相关部门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测试,参与率达到100%。

3.狠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书记带头讲法。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评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评议的同时对其年度学法、执法、普法和守法情况进行述法评议。

二、存在的问题

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过程中,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进步,但是对照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的要求,仍存在不少短板和问题。一是税收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税务人员法治意识不强,对依法治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少重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对法律的理解和把握不够,没有把制度规定落实到具体执法行为上。二是税收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后,减税降费接踵而至,政策措施更新较快,部分政策措施之间存在差异,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税收执法风险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法律人才培养有待进一步提升。专业人员数量不充足,尚未形成与当前税收管理需求相匹配的人才队伍,专业人员能力与当前税收法治发展要求仍存在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方略,按照省局、市局和区局工作部署,大力推动法治税务建设迈上新征程。

(一)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省局要求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把好重大税收执法法制审核关。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 2020年第4号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任意执法。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围绕税收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执法监察。

(二)化税收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素养,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解读发布。推进税收普法阵地建设。以“12·4”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为重要节点,开展税收普法宣传活动。

(三)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开展税收执法考评和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水平。运用好内控监督系统对日常税收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纠正,以规范执法并防范执法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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