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浙税发〔2019〕105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开展了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经事项征集、立项论证、集体审议,本年度暂无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