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8MB1615314N/2022-44477 成文日期 2022-02-0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09  11:3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要求,着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落实权益保障责任,优化税收法治环境,税收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持续抓好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新指示、批示精神,深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充分发挥领学促学的作用,带动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严格依法征税。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依托“互联网+政务”,打造“实名办税+分类分级管理+信用积分+风险管理”的新模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依法防止和制止征收“过头税”,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松阳县税务局全年共组织税费收入283938万元,同比增长30.12%,其中税收收入130338万元,同比增收3795万元,增长3.00%。

3.依法发挥税收职能。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税收改革,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落实好减税降费措施,有序有效落实各项支持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的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4.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为精确执法、精准监管提供基础,完善各项办税缴费提效举措,着力提高办事效率,持续减轻税费事项办理负担,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以服务品质展现改革质量,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税总法规发〔2021〕39号)等要求,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6项税务证明事项,纳税人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要求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纳税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不再索要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创新方式方法发挥税务机关在诚信纳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开展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做好A级纳税人名单发布以及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查询服务工作,积极落实A级纳税人激励措施。与其他部门共享涉税信息,加强部门合作,提高惩戒震慑力和“A级纳税人”含金量,推动纳税信用社会化应用, 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积极营造以纳税人自律、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管相结合的税收治理氛围。加强宣传,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的双向合力,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落实简易注销、办税套餐式服务、不动产交易集成套餐、邮政寄送发票等便民措施,积极推进缴税缴费便利化、智能化建设,拓展移动APP、智能自助终端、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涉税合作平台等线上办税渠道,提供在线自动办结、在线审核办结、线上线下融合办结等多种方式,逐步实现主要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理。落实办税服务不打烊的工作要求,在工作日中午、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提供预约服务,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在非工作日时间能办事、办成事。发挥“网路”优势,加强电子税务局推广应用宣传。全面分析各类办税业务的办理量、办理频次、办理等候时长等,将业务量大、易操作,使用频率高、范围广的项目,纳入重点推广项目清单;将不易操作、使用频率低、范围小的项目纳入引导推广项目清单。加强办税服务厅导税分流,对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上办理的业务,主动优先辅导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理。秉持“服务向前一步”理念,在窗口设置、导税服务等方面进行整合升级。开辟新办企业首次办税区,提供从初次信息补录到发票领用全流程套餐式服务;开设注销清税专窗,提供发票缴销、申报、核实等全流程服务,打造“一次办好”税收服务圈,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再助新力。

5.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用高效务实的执法方式,刚柔并济推进执法更加科学。对符合“首违不罚”情形的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增强税收法律意识,最大程度上减少再次发生违法行为的概率。

6.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根据税务总局编制的《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范本》,我局已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和《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西屏税务所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公示,并根据权责划转进行动态调整。

7.推进税务机关及其部门职责规范化。为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根据省级和省级以下税务局制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已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结合税制改革新要求,适应税源结构新变化,把握税收管理新趋势,优化组织结构、职责划分、资源配置,推进股室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促进依法高效履行职责。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8.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审查,认真执行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确保税务规范性文件没有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增加税务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税务部门的法定职责。规范性文件以公告形式发布,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在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市局报送备案。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一是根据要求组织人员对由我局起草以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提出清理建议,二是对由我局名义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逐一核查清理,最后确认废止、失效、修改或继续执行。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9.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我局执行《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有关制度规定,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我局外聘法律顾问一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税务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积极作用。

10.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一是办税服务厅设置公告栏,对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普惠性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公开;通过征纳沟通平台、微信等网上平台定时推送税收优惠政策、办税服务厅LED屏滚动播放税收新政,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二是搭建维护征纳沟通平台。推出高效便捷的掌上移动税企沟通平台,构建“一般纳税人税企交流群”,引入“税小蜜”智能机器人,“24小时”在线回答咨询,实现与纳税人有效互动沟通。

11.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工作规则(试行)》,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实行会议制度,县局通过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专题会议等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12.严格决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2021年,我局未发生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情况。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税收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工作指引要求逐项做好公示事项清单内容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公示工作。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规范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以金税三期系统等信息系统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主要载体,在税务执法过程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文字记录,并对《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中规定的执法事项进行录像或照相等音像记录。已建成配备固定音像记录设备用于税务询问、约谈等行政执法活动的税务约谈(询问)室1间,配置执法记录仪12台。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省局《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规范审核流程。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根据总局的《税务执法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在自由裁量权的适用上严格按照裁量基准执行,确保裁量标准统一。

1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践行柔性执法理念,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对符合清单规定情形,首次发生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展现宽严相济、法理相容的执法理念。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税收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普法活动,将宪法和法治元素融入税收本职,同时,利用电子滚动屏、公告栏、微信群、征纳沟通平台、主流媒体等对宪法、税法、医保社保缴费政策抓好线上线下的广泛宣传,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切实提高各行各业纳税人的宪法意识和依法纳税意识。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5.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涉税舆情应对,建立健全舆情管理制度,建立负面舆情反馈机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涉税舆情领导小组”,加强舆情网络布控到位,定时关注各大论坛,及时处理涉税舆情,回应社会关切。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6. 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一是促进投诉管理规范化,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建立纳税人以及第三方对税收工作质量定期评价反馈制度,开通纳税服务咨询反馈热线,建立意见反馈机制,及时收集纳税人的反馈意见,对12366咨询、投诉工单限时处理、反馈。二是通过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便民春风行动等活动,及时对实际工作中暴露出的短板进行调整或整改,推行有需求必回访、有回访必落实。三是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信访工作应对机制。

17.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和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承担税务行政复议职责的机构,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在行政诉讼岗位配备公职律师一名,并外聘法律顾问一名,严格按照《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开展相关工作。2021年我局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18.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研究税务行政和解调解制度,依法加强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和相互协调。丰富实践发展“枫桥经验”,有效预防和化解涉税行政争议,实现涉税矛盾就地解决和基层综治现代化,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9.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拓宽纳税人诉求渠道,在大厅显要位置摆放投诉信箱,公布12366举报投诉电话,认真落实《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组建投诉处理工作小组,加强对纳税服务投诉工作的管理,当场投诉的,即时处理;事后投诉的,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结合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完善相关工作,全面整改。

20.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21.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内控机制,通过内控系统发现风险预警,提前自我纠错,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实现执法风险的信息化防控和化解。深入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持续加强警示教育,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跟踪督查,并通过“支部书记讲案例”活动,以身边案例对窗口人员、临聘人员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我局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组织开展2021年督察和内部审计,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逐项销号。开展2021年税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调各业务部门骨干组成了评查小组,采取随机抽卷等方式,选取一般程序处罚、简易程序处罚、行政许可三类部分案卷,对照案卷评查要求及评分标准逐案进行了评查,督促整改说理不充分、程序瑕疵等问题,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

22.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严格按照省市局相关规定,在网站上做好区县局政府信息公开下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栏目的公开。利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纳税服务工作纪律、办税指南、税务行政许可项目、举报投诉监督渠道等按照有关规定应公开的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更新维护,增强税务机关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23.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监督。制发《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具体化,并能落到实处。

24.加强公开载体建设。一是加快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将税务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局网站公开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指导思想,较好地发挥网站建设在电子政务公开中的积极推动作用。二是办税大厅公开,充分利用好导税台、大显示屏、政策宣传栏等区块功能,提高社会对公开信息的知晓度。同时接受现场、电话、微信、征纳沟通平台等形式的咨询,融合政府信息公开和税收宣传工作。三是借助外部力量,加强与松阳电视台、新松阳、松阳广电等媒体的联系沟通,借助主流媒体平台打开信息公开覆盖面。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25.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根据日常业务需要,针对日常可以网办和掌办的业务制作操作指引,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支付宝、微信小程序、浙里办、浙江税务APP等进行涉税事项“网办”、“掌办”,节约办税成本,办税更加便捷化。

26.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加强部门联合,与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一网通办。通过数据传递、共享,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之后可一并办理票种、发票等业务,实现一窗办理。纳税人需要办理注销时,在办结所有涉税事项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清税注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数据传递获取税务注销信息,进行后续完成营业执照注销,实现纳税人网上注销全事项办理。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27.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形成研究部署、狠抓落实、督促检查、及时报告、跟踪问效的工作闭环。加强党委领导下全面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全面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例会制度,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作出推进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总揽和监督本单位依法治税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每年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等要求。推行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制度,按年向全体干部报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严格执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建立税收法治建设政绩考核制度。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绩效管理,有机融入全局重点工作,严格实施,深入推进,充分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

28.全面加强依法治税能力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学习例会制度,2021年开展学习例会2次。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要求领导干部做好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和表率,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落实全面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激励新入职公务员在今后的税务工作中,恪守宪法原则,依法征税、依宪征税。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每年为期一周的业务和法治专题教育学习,结合学习兴税平台分类课程,确保每人每年接受相应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学法用法等多种形式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考试,以考促学,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切实提高税务干部法治理念与执法水平。将法治教育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训内容,由省税校统一组织。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我局已培养公职律师一名,并聘用一名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制定税务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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