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82MB1615226G/2022-45850 成文日期 2022-02-28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8  16:5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1年,平湖市税务局在上级局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思想,践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深化税收法治建设,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进一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机制

1.发挥领导小组核心作用

成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积极建立和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实现党建工作和法治税务建设相融互促、协同发展。

2.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1年局党委书记以带头讲法的形式开展了八次集中学法,部署了“八五”普法的开局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阵地建设,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充分发挥了党政主要负责人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3.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评议

每年对领导干部开展述法评议,实现法治建设与年度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领导班子成员需接受全体干部的民主评议和监督,实现以法治思维来促进领导决策的科学民主性。

(二)全面树立税收法治理念

4.领导干部定期学法

制定《平湖市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机制》,使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2021年以来,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的形式,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促进领导干部熟悉掌握常用法律法规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知识。

5.干部职工日常学法

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强化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结合社会关切点和热点,举行《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专题培训辅导讲座。依托金平湖税务学堂、青蓝学社等平台,建立“一月一学考、一季一评比”的学习制度,切实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

6.全民税收法治宣传

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利用税收宣传月、全国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充分发挥我局党员先锋队和共青团主力军的作用,开展“钟溪税月 樱你而美”、“税法教育进学堂 税收知识润童心”、“税收春风进楼宇”等税法宣传活动,有效培养公民依法纳税、诚实守信的良好意识。

7.诚信纳税氛围构建

开展2020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对16269户企业、35468户个体进行纳税信用评定并及时向社会发布评价结果。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合市财政局建设财税双向诚信平台,通过企业纳税信用与会计人员诚信融合互补、双向发力,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8.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2021年集中开展了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保留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全文失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7件,并已按要求进行公示。

9.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实施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层层落实主体责任。以党内法规为遵循,贯穿全年开展基层党组织整固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提升。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0.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记录、归档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合法化。

11.健全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坚持责任担当,严肃开展问责,用好问责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按职责权限,依规依纪,规范问责、精准问责。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严格依法征税

严格落实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确保税费收入增长与地方经济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均衡匹配。2021年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89.03亿元,同比增长17.8%。透过税收视角及时分析我市经济发展质量和态势,为全市组织收入、谋划经济发展措施提供决策参考,积极发挥以税资政作用。

13.认真落实优惠政策

认真落实好大规模、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密切做好政策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既算清纳税人缴费人的红利账,又算好减税降费政策实施的效应账。2021年全市减税降费39.66亿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稳定经济发展的政策综合效应全面显现。

14.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转变税收执法理念,倡导说理式税务执法文书,尽量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减少争议事件的发生。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方式手段变革。

15.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严格按照总局文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日常维护好“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的信息录入工作,实时更新我局执法人员、权力和责任清单、准予行政许可结果等信息,2021年按规定公示执法信息1641条。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

16.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目前网上综合办税率达99.66%,居嘉兴前列。依托征纳沟通平台打造网格化宣传辅导模式,精准化推送消息457条,送达208.25万户次纳税人,平台月活跃率均在98%以上,居全省前列、嘉兴第一,稳步推进税收营商环境建设。

17.开展“减证便民”服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按文件规定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1年已办理8件,推动实现“无证明”是常态,“要证明”是例外。

18.深化税务与司法协作机制

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的纪要》、《关于对职业放贷人征收税费的会议纪要》、《关于企业破产处置涉税问题处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司法与税务的良性互动机制。2021年我局新受理破产债权申报案件7件,正在处理的以前年度破产债权申报案件26件;依公检法及审计部门要求提供税收数据45次,涉及数据10024条。

(七)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9.完善权力监督机制

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纪检机构专责监督职能,重点强化政治监督,做好我局干部廉政档案库。日常发挥好督察内审监督职能,持续开展异常凭证核查反馈督导、税控服务费退费情况专项排查、成品油行业税收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等督察工作,确保各项税费政策落实到位。

2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积极落实政务公开,设置举报信箱,公开电子邮箱和举报电话,设立局长接待日并建立工作台账。扎实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制定平湖创新举措9条,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八)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21.健全纠纷化解机制

坚持“法治是最优解决方式”,完善税收争议处理化解机制。落实《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2021年共接到12366投诉工单187起、投诉电话18起,已全部处理完成,差评回访率达到100%。

22.强化复议应诉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认真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加大日常执法监督管理,2021年实现了税务行政“零”复议、行政应诉“零”案件的工作目标。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23.完善执法人员管理

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及所属承担执法任务的机构正式在编人员数为302人,已申领执法证件人数301人,申领执法证件率为99%。

24.加强法治人才培养

积极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试行)》,截至2021年底我局已有3名干部取得公职律师证。同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泽大律师事务所的俞国华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法治税务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落实工作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法治意识有待继续加强,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治力量相对薄弱,专门的法律人才较少,少数税收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循法而行,依法而治,紧紧围绕省局、嘉兴市局及平湖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及要求,以法治税务工作为主线,不断强化工作责任,夯实工作基础,规范税务管理,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服务全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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