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能工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91330700MA28QP2E5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金税稽通〔2022〕52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金税稽调[2022]45号),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网站将税务文书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文书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金税稽检通〔2022〕52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调取账薄通知书(金税稽调〔2022〕45 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