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顺德进出口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2年11月30日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湖税一稽通〔2022〕035号),由于你单位已走逃(失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附件所列税务文书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湖税一稽通〔2022〕035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