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一条龙” 便捷办税“快速路”
发布时间:2022-11-11  10:4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宁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第一税务所对房产交易税费缴纳采取多元化管理,保证税款征收同时,极大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纳,提高申报征收效率。

一、多元化申报方式。房产交易纳税采取多元化申报方式,线上办、掌上办、当场办等办理方式均能实现申报缴税。其中对增量房业务大多采取线上提交资料方式,保证大量申报线上办,实现线上线下分流,提高受理审核效率。

二、一体化流程跟踪。税务部门与不动产中心打通系统隔阂,纳税人线上提交资料只需一个系统提交一次,极大方便纳税人的办理。同时两部门积极沟通,双重审核方式也能提高审核的准确性。

三、便捷化税款缴纳。纳税人房产申报之后,可以采取线上浙里办缴纳税款,也可线下当场支付,真正满足不同纳税人的不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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