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金税稽二公〔2022〕第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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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金税稽二处〔2022〕81号),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网站将税务文书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文书即视为送达。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金税稽二处〔2022〕81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