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326MB16152343/2022-44354 成文日期 2022-01-31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1  12: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367137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条例》要求,落实税务总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聚焦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积极主动公开,确保主动公开信息无遗漏。平阳县税务局贯彻落实省市税务局和平阳县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部署要求,及时准确主动公开信息。2021年发布通知公告、税收统计信息、纳税服务信息、行政执法信息等127篇次。

(二)积极服务群众,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平阳县税务局聚焦依申请公开渠道建设,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受理与回复,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2021年,平阳县税务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三)积极实施审查,不断提高公开内容质量。2021年,平阳县税务局在省市局和县政府领导下,从严审核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效。一是加强公开内容的保密审查,杜绝出现泄密事件,杜绝给社会和纳税人缴费人造成不良影响。二是加强内容和格式审查,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更新,时刻把关公开内容,杜绝出现“死链”“错链”“错字”,确保信息的准确。三是由指定专人负责与县政府政务公开科对接,及时、精准更新平阳县重点领域中的涉税信息模块。

(四)积极加强管理,严格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平阳县税务局严格管理信息公开平台,2021年按时按规在省市局网站发布信息,同时严格落实扎口管理,严禁局内各单位和干部职工个人注册政务新媒体账号、未经审核发布涉税信息和以税务人员身份发表个人观点。

(五)积极强化监督,提升公开保障水平。平阳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如对本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内容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办公室,邮编:325400,电话:0577-63671371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今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不足,例如对保密审查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信息公开渠道和内容还需拓展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持续优化规范流程,做好公开信息发布前置环节审核工作,避免发生泄密或因舆情风险而引发损害国家利益、社会稳定的情形出现。二是加大力度丰富宣传内容。紧密结合政务公开工作与税收工作,围绕纳税人缴费人所关心的热点,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采取动态更新和多渠道的方式,并定期做好巡查,持续抓好更新频率等薄弱环节,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三是强化考核监督保障,不断深化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以日常监督为总抓手,落实责任追究为着力点,增强税务干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感。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

202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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