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0MB1642160Y/2022-44278 成文日期 2022-01-30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0: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80-806507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局和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有效维护税收工作的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公开事项覆盖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全方位。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畅通公开渠道,及时公布政务公开联系邮箱、电话、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等,方便申请人多渠道提交申请。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和处理工作,积极探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面临的难点、重点问题,加强答复合法性审核,力保为申请人做好服务工作。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到信息发布与保密审查同步运转。二是持续加强日常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结合实际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栏目,提升规范化水平。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政策解读。加快推进“非接触式”网上办税,充分发挥电子税务局和网上办税缴费的优势,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涉税服务事项。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方面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量化考核标准,严格考核责任。另一方面,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单位主要职能、领导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多渠道地了解和掌握群众对税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便于公众参与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还不够扎实;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多样等等。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和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要求,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手抓、两手硬”,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取得新成效。一是聚焦重点,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紧紧围绕税收主业和群众需求,准确把握主动公开要求,逐项对标主动公开目录,更加及时地发布、更新和调整主动公开信息。二是疏通堵点,持续提高干部队伍专业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日常学习和专项培训,用好用活文秘综合(科研)人才库师资资源,进一步提升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的理论水平和实操能力。三是破解难点,持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强化与地方媒体的沟通协作,综合利用“报、网、台、端、微”等融媒体平台,多维度打通政府信息公开路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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