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5002628408H/2022-44254 成文日期 2022-01-2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龙游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龙游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3: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龙游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龙游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龙游县文化西路115号,邮编:324400,电话:0570-788873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扣税收工作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围绕减税降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及时公开各类信息,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在衢州市税务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2条,通过龙游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明确依申请公开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股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兼职人员2名,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更好保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省、市税务局要求,县级税务部门不单独开设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21年,我局坚决落实上级局关于公开事项的调整和完善,配合衢州市税务局和龙游县政府做好网站规范建设,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公开与保密进行同步审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工作脱节。实行主办股室责任人、负责人和办公室责任人三道公开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基本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服务缺乏针对性,对涉及群众关切的信息公开不足,公开内容对群众办税缴费的指导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从两个方面着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深化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强化与兄弟部门间的交流学习,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二是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紧迫感,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强化机制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龙游县税务局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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