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523MB1614952E/2022-44238 成文日期 2022-01-2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09:4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0057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东路378号,邮编:313300,电话:0572-5120702,传真:0572-512271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安吉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相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等工作,紧紧围绕减税降费、政策解读、税务执法、纳税服务等公众关切的热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拓展税务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主动公开

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制股、征收管理股、纳税服务股、收入核算股等相关职能科室单位协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县局办公室审核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统一发布。办公室做好对网站信息发布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跟踪督查,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合规。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按照规定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申请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印。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并按照要求完成重点领域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责任机制。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落到实处。办公室定期督促各股室落实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发布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指派专人负责网站的对接和维护、信息的审核和上传,对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进行发布和更新。

(五)监督保障

我局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认真执行信息公开的时限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实现制度、岗位、人员、责任的有机结合,多渠道地了解和掌握群众对税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机关效能建设,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针对性不强,更多的是按部就班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等问题。为此,我局将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摸索,采取措施予以改进,确保进一步加强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各方面力量的整合,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2022年,我局将按照上级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热点问题和纳税人需求,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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