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27MB16149876/2022-44248 成文日期 2022-01-2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0:4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65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6506110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及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加强组织领导,不断细化工作举措,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和谐征纳关系。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我局主动在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模块设置县局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及时维护、更新公开信息,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2021年度,我局通过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委托代征公告、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等107条政府信息并更新了联系方式、领导简介等县局基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程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畅通依申请公开纸质和电子申请途径,确保及时及早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1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来件、来邮,未出现多次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人员,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和行政诉讼复议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完善信息公布审查机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对个人身份证号码做脱敏处理,对时效性信息及时进行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2021年度,我局所有对外公开信息均已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处理、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度,我局坚决落实上级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优化基层政府信息公开部署,不断调整、丰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向民众公布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组织绩效考核,加强指标和责任分解落实,强化考评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公众监督机制,畅通电话和邮箱监督投诉渠道,优化投诉监督处理流程,自觉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相关诉求。依托学习兴税等平台,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能力。2021年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舆情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以下两方面待完善:一是相关责任股室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所松懈,公布信息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机制,持续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干部信息公开主动意识,提升干部专业化水平。二是着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效率,切实提升政府公开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淳安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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