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82MB1615226G/2022-44212 成文日期 2022-01-28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7:1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人民西路325号;邮编:314200;电话:0573-85024148,传真:0573-8502555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扣税收工作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围绕减税降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及时公开各类信息,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平湖市税务局栏目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条,条例实施以来已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申请渠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受理申请并分类告知,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和行政诉讼复议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公文公开审核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照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加强对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的管理。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主动保障公众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坚决落实上级局关于公开事项的调整和完善,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平湖市税务局专栏管理维护,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采取定期定向、全覆盖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发出预警提醒,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依托“学习兴税”平台,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总局政务公开业务网络培训班,有效提升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5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公开内容和形式不丰富、主动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能力不足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推进:一是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增强自查频次,确保公开内容不出现错漏;三是积极用好学习培训平台,组织全局干部主动学习公开专业知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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