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1:4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聚焦学在深处,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健全并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深刻领会并把握中央和总局关于税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2.聚焦干在实处,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立足税务本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税务各项工作中,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工程,致力服务“重要窗口”建设。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和2021年四季度缓缴政策,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持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确保减税降费落地生效。

2.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持依法规范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紧盯组织收入目标,确保“应收尽收”。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持续优化精细服务。

4.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召开首次全市税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会议,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小微企业“助苗服务优体验”活动,推进出口退税管理新系统上线。

5.动态调整权力和责任清单。根据非税收入划转工作要求,及时编制并公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十项非税收入权责事项,理清职责,确保权责一致,依法行政。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和集体审议制度,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充分发挥依法治税 (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决策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税务法院协作机制。支持破产便利化,推进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参与法院系统推广不动产司法处置“一件事”改革,共同打造公平、高效、优质的不动产司法拍卖环境。

2.纵深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做到应公示尽公示;在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规范执法文字记录,完善音像记录;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法制部门严格把关审核质量。

3.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推进柔性执法和“说理式”执法,实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统一处罚裁量,落实 《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要求,持续建设以电子税务局体验中心为载体的“互联网+”法治宣传新阵地,积极扩展法治宣传项目普及面。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设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税务系统及时、有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保障税务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保障全市税务系统正常工作秩序。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妥善处理复议案件,发挥争议解决主渠道作用,及时审视税务执法合法性和合理性,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本年度,全市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

2.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诉讼案件进行全方位的考量和总结,做到举一反三。本年度,全市共处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

3.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节机制。积极运用征纳沟通平台,拓宽投诉渠道,完善纳税人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实现涉税行政争议就地解决。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深化党内监督。开展两权运行风险排查自查自纠,召开全员警示教育大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

2.重点开展督察内审。紧盯第三方乱收费排查整治、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增值税内部快反任务核查等工作,深入开展专项督察和内部审计。

3.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加强与市纪委的沟通协调,主动接受纪委监督,及时回应法院的司法建议,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工作,全面应对审计监督。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完善保密审查等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落实。

5.拓展政务公开平台。积极推行“互联网 +政务服务”,将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到浙江政务服务网、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台州税务网站3个渠道,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1.深入实施“数字管税”工程。探索“信用+风险”的新型监管模式,创建数字化改革试点,推进专票电子化工作,迭代升级智慧办税中心建设,深化“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推进民生涉税事项“掌上办”。

2.发挥数字技术优化执法监管。充分运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 (互联网 +监管)平台,积极参与部门联合监管检查,配合政府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大数据技术作为优化执法的工具。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谋划。坚持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税收治理能力、决策水平。

2.认真组织学习,强化法治意识。构建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主要领导率先垂范,系统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

3.整合法律资源,强化队伍建设。精选内部法律人才,发挥公职律师主体作用,调动外部法律资源,发挥法律顾问的协同作用,积极防范法律风险。

二、法治税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税收征管改革等一系列法治措施,为服务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税收法治队伍有待进一步强化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还不能充分适应税收现代化发展要求,公职律师普遍缺乏法律实践性经验,难以独立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重要事项。

(二)税务执法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

部分税务机关缺乏对各类税务执法行为的权威研究和提炼,部分税务干部执法记录叙述不规范,缺乏说理性。法制审核人员欠缺法律实践性经验。

(三)税收协同共治格局有待进一步深化

围绕民事执行及破产案件税费征缴、破产注销、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方面,与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审查、信息共享等协同共治机制尚需全面铺开。

三、 2022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思路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税工作新要求,深入实施“法治税务工程”。

(一)提升思想站位,深入开展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将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税务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把六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力求融会贯通、学深悟透,以法治思想为统领,谋划推进2022年依法治税工作。

(二)积极闯关探路,深入抓好 《意见》落实

围绕“四精”工作要求,主动承接改革创新任务,积极争取“揭榜挂帅”项目,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推动总局非强制性执法试点项目“无主观过错不予处罚认定”的具体情形和标准制定工作。

(三)妥善处理争议,多元化解涉税纠纷

持续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应对工作,妥善处理涉税行政争议,做好在执法活动中讲清事理、讲准法理、讲析情理,把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由税务机关的单向行为变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互动的双向行为。

(四)聚焦人才培养,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不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强化执法质量意识,培养一支高素质、精业务、懂法律的人才团队,发挥公职律师“辐射效应”,推动全局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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