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610695Y/2022-44122 成文日期 2022-01-27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3:5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路58号名胜区税务局310室,邮编:310013,电话:0571-87335559,传真:0571-87335548)。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的有关要求编制,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作为公开主体,在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内公开相关信息93条,具体包括主要职责、领导简介、税收统计、行政许可项目等内容。区局基于无人智慧办税大厅,继续以电子公告栏的方式向纳税人呈现公开信息,共公布信息110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局不断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协调相关科室提供具体公开内容,确保各项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公开。对于行政公文,明确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不同属性的具体规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税收统计、公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十项栏目,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更新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区局不断提升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引导干部端正态度,并逐步完善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2021年,区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监督保障工作初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1年,区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得到改善,但还能够做得更好。

一是要提升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干部的专业化水平。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强化实践,提升理论水平和实操水平。

二是要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在网站更新、电子公告栏等基础上,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促进税务工作透明化,提升公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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