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00002592732Y/2022-44147 成文日期 2022-01-27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7:1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邮编:321000,电话:0579-82465185,传真:0579-8246832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贯彻落实《条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依法履行主动公开职责,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做好金华税务政府信息公开。

(一)拓宽公开渠道,提升主动公开能力

充分发挥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平台的作用,根据省局编制的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对外公开和解读各项便民办税举措和税费优惠政策;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双公示”以及年度、季度税收收入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72条。

(二)完善流程建设,提升依申请公开质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明确依申请公开信息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工作流程、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强化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1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0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行政诉讼1次。无涉及政务公开的行政复议、投诉举报等情况;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三)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信息管理水平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税收工作的一个有力抓手,建立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机制。针对各单位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并反映的各类问题,组建公开联络员团队,负责具体指导县(市、区)局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水平。

(四)坚持点面结合,提升平台融合能力

在做好网站日常维护的同时积极发挥本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全媒体的传播作用,打通政府信息公开多平台、广覆盖的公开渠道。“金华税务”公众号全年共计推送微信204期822条,阅读次数39万次,截至2021年底已覆盖纳税人6.9万余人。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监督保障效能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强化责任监督,保障工作落实。持续加强对税务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培训,通过对《新时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案例分析》等课程学习,提升干部的专业素养。开展对各县(市、区)网站的定期检查,对网站更新不及时、维护不到位的情况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0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在平台建设以及内容质量方面虽有所提升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下一步我局将着重从两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强化平台建设,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充分利用新闻媒介、网络平台、办税服务大厅、党员工作室、上门服务等宣传资源,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提高更新频率,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一方面加强公开队伍建设,健全培训机制,提高培训覆盖面,持续开展对市县两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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