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2MB16150074/2022-44057 成文日期 2022-01-26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定海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定海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0: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定海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定海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定海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南路65号,邮编:316000,电话:0580-2320087,传真:0580-2622857)。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公开。2021年,通过省局网站市局子栏目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版块主动公开信息8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公开办负责接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专岗工作人员对依申请公开来寄件情况进行台账化管理,做好对申请内容的审核,并及时登记,按规定做好答复工作,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和行政诉讼复议情况,未产生需要公开的建议提案复文。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健全信息发布机制。遵循权责相适、高效便捷的原则,主动公开信息由各相关责任科室提供,并由公开办上传至公示后台。二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有时效性的信息进行动态调整,由提供信息的责任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再由发布部门进行撤换或调整公示信息,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三是严格把关信息内容。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实际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方面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在定海区政务门户网站和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下属县区栏目,及时更新包括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税收统计等栏目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另一方面,充分依托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受理告知单,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充分发挥税务咨询“12366”服务热线的品牌作用,对用户通过热线电话、网站在线问答等渠道提交的问题咨询,实行一口受理、统一回答;依托征纳平台发送各类服务信息,向纳税人及时告知税收政策信息,提醒及时办理涉税事项。

(五)监督保障

公开办指定专人专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加强局内沟通联系,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优化完善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绩效考评,对未按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未落实相关工作部署或产生负面影响的,按照考评规则进行绩效惩戒,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持续提升作风效能,确保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2021年全年未发生因政务公开的投诉举报情况,未产生关于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社会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整体上有序推进,流程更加规范、高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点对点方式的信息公开渠道较少,通过征纳沟通平台等线上交流方式进行税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申请方式需要与时俱进,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沟通平台等模式进行线上申请有待进一步完善,以便纳税人缴费人获取信息,也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税务办理的集成化建设。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高政策发布解读质量、提升政民互动水平、优化公开渠道,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改进,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加强培训、增强意识,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开内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一是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做好定期考核、事后追责的工作,加强人员配备、配齐AB岗。积极组织、参加相关培训,让相关部门人员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特别针对各类信息公开的发布周期、范围、时限、形式等内容,制作模板,形成规范。

二是完善各环节的衔接,进一步明确职责,确定各个股室的联络员,明确各环节流转时限,由办公室作为牵头单位,对各个环节的进度进行跟踪管理和催办督办,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定期开展保密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和处理能力,加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方面的学习和教育,有针对性地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备保密工作指导员,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对保密信息的定级和处理进行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定海区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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