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02589048065W/2022-44056 成文日期 2022-01-10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0: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深化税收法治建设,落实税收法定,坚决维护税法权威,着眼“六稳”“六保”,立足“四力”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税收工作。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为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婺城区经济社会秩序恢复、产业和经济发展回升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切实加强局党委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深刻领会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关系和重要保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统一思想和行动。局党委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带头一以贯之旗帜鲜明讲政治,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武装落实“第一议题”,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引领作用”。保持正风肃纪常态化,不定期开展私车公养、礼金礼卡等专项检查,强化新“纵合横通强党建”工作,加强与地方党建部门的沟通,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税收工作全过程。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组织税费收入。综合考虑疫情、减税政策等因素,切实加强税收预测和收入进度监控,用好用足税收缓缴政策,助力地方企业发展,同时确保按照既定目标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六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平稳划转对接。

2.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以及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的各项政策延续工作。为推进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成立落实疫情防控税费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和9个专业组,以网格化机制将责任落实到股室和个人。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成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我局按要求成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的领导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集体研究依法行政重大问题,研究批准依法行政工作规划,作出推进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总揽和推进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2.认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实行行政审批清单管理。对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执行,对已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不再实行审批,也不变相进行审批。

3.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明确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和监督方式,以“权责清单+信息表+流程图”的形式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逐一理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今年9月对公示情况进行自查,对涉及内容变化的及时进行调整公示。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制度,重大决策均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参加,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和涉及全局性重大问题的,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做到重大事项会前充分酝酿,坚持主要领导末尾发言制。议事过程有专人进行专项记录,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

2.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3.执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成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组织公职律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疑难法律事务处理等工作,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强化“三项制度”工作统筹协调,组建“三项制度”联络员团队,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1年我局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对执法基础信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执法服务、其他事项五类共1550个执法情况进行公示。有序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行为有迹可查。行政执法透明度得到提高,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合法性得到保障,执法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化、法治化。

2.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脱贫攻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征纳沟通平台管理等各项工作方案制定时强调落实网格化管理,强化网格员工作职责,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线下实现“分片”服务常联系,管理员直接联系纳税人,既密切与纳税人的联系,又实时掌握纳税人信息变动;线上以“专业行业优先、片区兜底”的方式,建立起网格化群组,实现线下管理到位,线上服务对应。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1年,我局多次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模拟执法考试,提高执法理论水平,两名应参加当年执法资格考试的公务员均顺利通过考试,持证上岗。截至目前,我局在职人员除工勤人员及新招录6名干部外,其余干部职工均实现持证上岗。

4.打造税企沟通新模式。一方面依托钉钉征纳沟通平台的“税小蜜”人工智能服务,积极引导纳税人向“税小蜜”提问,提升平台活跃度,另一方面由区局13名业务骨干组成的专家团队轮流在线值班,对“税小蜜”无法回答的疑难杂症进行实时解答,每周对征纳沟通平台人工服务情况(活跃度)进行通报。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发挥内控监督管理平台作用。切实推进内控制度落实,倡导和营造“重点制度着重学、重点岗位精深学”的内控制度学习氛围,抓住内控管理岗在内控工作中的特殊作用,认真落实自我防控、部门防控、监督防控三级防控体系。注重内部控制监督平台运用,做好风险数据核查、内控建设自我评估等各类工作。浙江税务网格化内控辅助平台上线后,及时组织开展应用培训,梳理各部门职责,全方位配置防控措施,风险防控全覆盖,确保广大税务干部能熟练运用网格化内控平台开展信息化风险防控。加强日常疑点数据核实改正,严格责任追究。

2.开展综合督导,护航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顺利推进疫情防控税费政策迅速精准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督察督办的职能作用,编制落实疫情防控税费政策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协调、日常督导等方面的相关工作。完成落实各项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整改工作。

3.发挥纪检、巡视、督审、督查作用。我局认真落实推进“清廉金华税务建设”,全面深化廉政教育,开展“扛责任、强担当、治顽症、促发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扎实开展税收执法自查自纠、减税降费、疫情防控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日常督察、税收执法重点督察,全面抓好各项整改,落实责任追究。

4.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在税务官网公开单位地址和对外公开电话,设立局长信箱、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等栏目,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纳税人监督权利。与地方主动对接、主动汇报,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截至目前,收到12366转办单148件,8890转办单14件,合计162件,其中:涉税咨询99件,涉税(财)举报47件,意见16件,及时办结率100%。紧密依靠地方党委政府,主动加强与当地政法、信访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的指导帮助,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

2. 做好复议应诉工作。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制度,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职责,有效化解涉税争议。在复议工作中,积极引入“枫桥经验”理念化解征纳双方矛盾,加强沟通协调、合力应对、严格依法办事。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信息筛选,加强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2.主动更新内容。及时主动公开有关涉税信息等项目内容,坚持做到网站有人盯、定期有人查,解决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内容与实时信息同步。

3.主动接受监督。公开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广大纳税人和内部人员监督,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限期整改。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统一宣传口径,突出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权威性,围绕新出台的税费政策,制作“税前消息”短视频,按纳税人类别在钉钉“云端课堂”进行精准推送。

2.注重主体宣传,强化社会普法。根据不同普法对象的特点和需求,与区法制办、司法局等部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普法质量和效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配合区司法局开展“婺城普法”法律知识微信推送。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培训。依托省局“学习兴税”平台实现“学习日常化、工作学习化、测试随时化、成果累计化、应用挂钩化”,加强干部参与学习培训的管理,提升学习效果;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活动,对队伍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结合我局夜学制度,成立各项政策师资团队,对各项新政策组织集中学习;在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优化营商环境以及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中,做到干部先学先行,力求为纳税人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打造体验更好更常态的办税环境。

2.认真做好在线学法考试工作。积极通过区局微信群发布通知,实时跟踪学习考试情况,确保参学人员实时参与,实现学法全覆盖,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登录“学习兴税”平台,参加网络考试。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根据要求成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发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作用,以“一把手”为组长,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2.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制定并实施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工作计划,实施年度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制度,各领导班子成员向全体干部报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接受民主评议和监督。

二、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发挥领导带头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深入推行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向全局干部报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接受民主评议和监督。

举办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学法用法考试,以考促学,继续开展以案说法,切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全国税务系统法治税务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结合税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和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党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减税降费、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禁征收“过头税费”、完善内控机制等最新要求,对照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的评估标准及法治税务建设的具体指引,按照示范创建周期开展创建活动。

(三)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办公楼维修后完善税务约谈(询问)室建设,依照总局下发的约谈室建设参考标准,完善相关设施,满足约谈、询问等必须具备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办公环境。

扎实推进内控制度落实,发挥内控监督平台工作效能,不断拓展内控成果运用。按照规定开展税收执法督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对执法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严格追究责任。完善督察内审制度建设,提升督察内审工作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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