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24MB1642021H/2022-44064 成文日期 2022-01-26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0:4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分为6大部分,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鼓山西路398号, 邮编:312500,电话:0575-86939016,传真:0575-8693901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及新昌县委县政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化信息公开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一)健全制度规范,落实主动公开

成立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网站发布遵循“先审批、后发布,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信息的发布与审核层层把关。按照发布流程和规定期限要求,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链接,定期做好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税收收入统计等信息的公示与更新,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132条。持续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办理人大建议2件,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100%。

(二)规范办理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

梳理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答复期限。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在线申请平台,列明申请渠道、受理方式、答复方式、收费标准等。进一步拓宽咨询和受理渠道,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0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三)规范审核流程,严格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做好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工作,填写保密审查表,规范内部审查流程,从文字审核、报送流程等方面严格把关。拟制公文时,按规定确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选项。

(四)深化公开渠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运用网站做好信息公示和更新,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132条。积极做好主流媒体宣传,围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进便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推出一系列高质量报道。

(五)抓实教育培训,完善监督保障

加强对于政务公开理论与实践的培训,利用学习兴税平台开展网络培训和测试,组织信息公开各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公开规程,保障规范化管理。公开举报电话和信访电话,多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开展情况良好,但对照上级部门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如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比较单一、公众对政务公开的参与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丰富公开形式。在维护好门户网站的同时,积极发挥报刊、新媒体、公益广告等媒体的传播优势,进一步扩展信息公开渠道。

二是扩大公众参与。通过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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