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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第二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第一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行政执法实施数量(件) | ||||||||||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件数 | 罚没金额(万元) | 件数 | 件数 | 件数 | 件数 | 件数 | 件数 | 件数 |
10420 | 10420 | 532 | 25.91 | 0 | 9984932 | 0 | 0 | 525288 | 0 | 357711 |
第二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持续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力度,不断优化税收法治环境,着力推动税收现代化。
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设有13个内设机构、7个派出机构、2个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按照《金华市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规定》行政执法数据报送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税务规范化执法
扎实做好新《行政处罚法》落实工作,进一步强化税收执法责任,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及时调整公布权责清单,提高税收执法透明度,营造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氛围。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执法风险。持续推进三项制度的落实。2021年,通过义乌市政府门户网站、税务局门户网站、纳税服务大厅等平台,对40项事前事中事后执法事项进行公示。持续深化以金三系统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制度规定对税收强制等重大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核。
二、推进税务精确化执法
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优化完善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长江三角洲区域的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按规拓展应用税务执法领域“首违不罚”清单。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
三、具体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1.行政许可实施情况
2021年度行政许可事项10420件。
2.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2021年度一般程序处罚532件,罚没金额25.91万元。
3.行政强制实施情况
2021年度未发生行政强制。
4.行政征收实施情况
2021年度行政征收件数为9984932件。
5.行政给付实施情况
2021年度未发生行政给付。
6.行政确认实施情况
2021年度行政确认件数为525288件。
7.行政奖励实施情况
2021年度未发生行政奖励。
8.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2021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件数为35739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