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03589049308N/2022-43830 成文日期 2022-01-21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金义新区(金东区)税务局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金义新区(金东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金义新区(金东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10:27 来源:办公室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金华金义新区(金东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3200336;传真:0579-83200289;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邮编:321015;邮箱:jhjd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国家税务总局金华金义新区(金东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紧紧围绕减税降费、深化征管改革、税收统计、税务执法、纳税服务等公众关切的热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拓展税务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2021年6月发布公告,对机构改革事项进行了公示说明,同时及时更新办税地图、联系方式等事项,回应社会关切,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便利。另外2021年度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28批次,总数为1511件;行政处罚信息12批次,总数为2651件;非正常户公告4批次,欠税公告7批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5批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市局网站和金东区政务咨询举报投诉平台受理各类依申请公开件。2021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操作流程,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流程,避免发生不予公开事项违规公开的情况。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组织各股室单位对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根据情势变化对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设置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自身建设、税收统计、公众参与等7大模块,同时设置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等5个专题栏目。根据上级机关要求对相关模块和具体内容进行动态调整、修订完善,保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

(五)监督保障

始终把信息公开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充分考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配强力量,确保质量。根据实际人员情况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并确认责任追究制。定期开展自查,对各类公开事项进行梳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投诉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干部公开信息审核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同时健全和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严格保密审查,推进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保密教育,增强干部责任意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提升。

三是进一步探索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