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552MB1642072P/2022-43820 成文日期 2022-01-21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09:5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2-6226767)。

一、总体情况

长兴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县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等工作,紧紧围绕减税降费、“最多跑一次”改革、政策解读、税务执法、纳税服务等公众关切的热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拓展税务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形式为税务网站。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开。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制股、征收管理股、纳税服务股、收入核算股等相关职能科室单位协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县局办公室审核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统一发布。公开内容重点包括:一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非正常户、欠税、个体工商户、委托代征、纳入实名制管理纳税人等公告;人、财、物管理情况以及社会群众关注的税务内部行政管理事务,切实做到让社会各界群众关心、理解、支持、监督税务工作。

(二)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2021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并按照要求完成重点领域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责任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落到实处。办公室定期督促各股室落实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发布及时更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保证工作得到充分重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指派专人负责网站的对接和维护、信息的审核和上传,对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进行发布和更新。

(五)监督保障

我局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认真执行信息公开的时限规定。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公开义务人的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实现制度、岗位、人员、责任的有机结合,多渠道地了解和掌握群众对税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采用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强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公开方式按部就班,缺乏创新;信息公开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2022年,我局将按照上级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强监督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公开内容的时效;二是不断适应新常态,顺应“互联网+”时代趋势,多方面拓展公开渠道,提升政务信息传播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税务部门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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