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381MB16152775/2022-44335 成文日期 2022-01-20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0:5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包括6大部分,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拱瑞山路16号;邮编:325200;联系电话:0577-6582785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统筹部署、分工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发布渠道,着力提升信息公开深度与广度,切实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大力抓好“两个阵地”建设。一方面加强固定公开阵地建设,发挥好办税服务厅宣传服务台、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固定阵地的作用;另一方面加强网上公开阵地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根据省市局部署进一步加强局网站建设,配备专人维护,对官网进行了栏目调整,网站上共涉及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栏目。2021年发布通知公告、税收统计信息、纳税服务信息、行政执法信息等160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全年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工作领导。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组织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办理答复有关问题咨询及工作请示。指定专人为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及时提供、更新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开展年度清理和报表填报工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公开内容全面准确。二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严格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审核,确保上网信息中无涉密、隐私等不能公开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坚决落实上级局关于公开事项的调整和完善,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瑞安市税务局专栏管理维护,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整改,对于市委市政府和市局政务公开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我局会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认真抓好整改反馈工作。加强同其他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开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公开的内容要素不齐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健全,尚有少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还未建立;三是政务公开专业人才缺乏,后续人才培养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问题,2022年,我局将严格对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税务局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和部署,提升工作站位、加强工作领导、配强人力资源、抓好工作整改,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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