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省税务局开展“助企开门红、税务在行动”活动为我省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企业发展鼓干劲、强信心 关键词
省税务局开展“助企开门红、税务在行动”活动为我省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企业发展鼓干劲、强信心
发布时间:2022-01-13  17:4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部署,1月13日,浙江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炳荣带队在杭州开展“助企开门红、税务在行动”活动,重点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出台的《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面向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企业开展辅导和解读,并推动解决企业反映的涉税诉求,为我省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企业发展鼓干劲、强信心。

活动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浙江联运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企业负责人、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代表以及省商务厅、省税务局有关人员在现场参加;全省3600余家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企业负责人通过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同步在线上参加。

首先,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人介绍了我省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执行的总体情况,详细解读了资源综合利用新政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和政策变化可能对企业带来的影响。

随后,刘炳荣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企业负责人座谈。企业负责人介绍了经营发展现状和遇到的难题。刘炳荣在听取企业涉税诉求后,现场商量解决方案,并逐一给予回复。

刘炳荣介绍,近期,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这一政策的出台,对我省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企业是重大利好,解决了企业发展中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企业分上游回收企业和下游利废企业两端。新政实施后,对于回收企业来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大幅降低了税负。对于利废企业来说,扩大了享受范围,加大了退税力度,重点解决了进项发票取得难的问题,能够充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对于整个行业来说,新政规定各地不得违法违规给予财政返还和奖补,进一步规范了行业发展秩序。预计我省1000多家相关企业将直接受益。

刘炳荣表示,资源综合利用既是绿色发展的需要,也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新政是国务院大规模、组合式减税降费的重要内容,税务部门将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坚持把助企服务作为常态化工作贯穿始终,加大落实力度,确保这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落地生根。同时,税务部门将持续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及时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难题,助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图 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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