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开展税务检查,查证确认以下纳税人走逃(失联),现予以公告:
纳税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浙江自贸区经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91330901MA2A2R32XB |
浙江自贸区赣中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91330901MA2A2QH50W |
以上纳税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与我局联系,逾期未联系且不履行税收义务的,我局将按照《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4号)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4号楼税务大楼404室、409室
联系人及电话:丁跃虹(联系电话0580-2282198)、於静(联系电话0580-2282187)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