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嘉税一稽公告(2021)16号)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嘉税一稽公告(2021)16号)
发布时间:2021-09-03  09: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鉴于下列涉税当事人已走逃(失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附件所列相关税务文书公告送达(具体详见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市局频道嘉兴-通知公告栏目或者直接到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公告送达税务文书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

代表人

文书编号

1

平湖冰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1330482MA2CWATY66

王冰

嘉税一稽处〔2021〕125号

2

平湖市新望商贸有限公司

91330482MA2CW6XY0P

王君

嘉税一稽处〔2021〕119号

3

平湖勇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91330482MA2CWA4RXB

钟国勇

嘉税一稽处〔2021〕121号

 

领取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人民路325号辅楼8508室

联系电话:85038817

 

平湖勇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doc

平湖市新望商贸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doc

平湖冰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9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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