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嘉税二稽公告〔2021〕8号)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嘉税二稽公告〔2021〕8号)
发布时间:2021-09-26  16:0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嘉兴锦笙商贸有限公司(91330401MA2JGFPG63):

鉴于涉税当事人已走逃(失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附件所列相关税务文书公告送达(具体详见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市局频道嘉兴-通知公告栏目或者直接到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嘉兴锦笙商贸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doc

 

领取地址:嘉兴市秀洲区中山西路49号远洋大厦801室

联系电话:82320049、82320192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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