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对舟山赛恩能源有限公司_发票违法一案拟作出税务行政处罚,根据舟山赛恩能源有限公司提出的听证要求,决定举行听证会。
本案当事人:舟山赛恩能源有限公司
本案调查人员:周玲燕、虞立超
本案案由:《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舟地税稽罚告〔2021〕6号),对舟山赛恩能源有限公司_发票违法一案拟作出税务行政处罚
听证时间:2021年9月17日上午9时
听证地点:舟山市定海区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四号楼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2楼213会议室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