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7  16:5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浙江大都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700749033111E)和浙江龙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782782917015F)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天,即视为送达。

税务事项通知书1(浙江大都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pdf

税务事项通知书2(浙江大都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pdf

税务事项通知书3(浙江龙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pdf

 

 

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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