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千岛湖子龙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7494844221)于2020年6月18日因“少缴税款”被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第一稽查局处以行政处罚(杭税一稽罚【2020】117号)。
经核实,淳安千岛湖子龙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6月28日缴纳罚款,履行了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该不良信息披露已满1年零1个月,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现拟对淳安千岛湖子龙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的信用予以修复,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1年8月3日—8月9日。社会公众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571-65060201。
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