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下列涉税当事人已走逃(失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附件所列相关税务文书公告送达(具体详见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市局频道嘉兴-通知公告栏目或者直接到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公告送达税务文书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 代表人 | 文书编号 |
1 | 平湖市荣兴贸易有限公司 | 913304826878522258 | 夏祥英 | 嘉税一稽处〔2021〕140号 |
领取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人民路325号辅楼8508室
联系电话:85038817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8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