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浙江吾士电子有限公司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请对(温税一稽罚[2020]178号)信用修复。经审查,符合修复条件,拟同意对该不良信息予以修复。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21年05月06日至2021年05月11日
电话:0577-61886107
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55号
邮编:325600
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
2021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