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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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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6号
【发文单位】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成文日期】 2021-04-26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现就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1年5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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