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000025765052/2021-30380 成文日期 2021-03-08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8  17:0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坚持依法治税生命线原则,深化税收法治建设,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绍兴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市税务系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通过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开展“领导带头学”“视频扩面学”“支部组织学”“个人自主学”等系列学习活动,用最新法治思想武装全体税务干部的头脑,为高质量推进绍兴税收现代化提供智力和思想保障。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国际国内错综复杂的发展形势,全市各级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和“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要求,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确保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严格依法做好组织收入中心工作。

2.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促进经济回暖。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做到“该减的减到位、该免的免到位、该降的降到位、该退的退到位、该缓的缓到位”,保障“六稳”、“六保”工作落实落细,进一步促进经济回暖发展。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等规定,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保证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度,做好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工作。

2.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根据上级部署和税务工作发展需要,有序组织开展证明事项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以及与现行开放政策、《外商投资法》等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从源头上保证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合法性。

3.做好重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调查研究。结合全市“三服务”工作,开展全市系统“万名党员进万企,领导干部下基层”专项活动,组建党员“示范岗”“先锋岗”“突击队”,聚焦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重点任务开展各项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党员志愿服务,收集整理问题和建议,加强税收政策经济效应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研究推进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专项性的依法治税重点工作。

2.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公职律师专业化培养机制,积极申报省级公职律师研究课题,打造税收涉法专业研究高地。

3.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严格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组织开展案件审理,进一步发挥市局案审委成员单位的作用,各成员单位充分参与、严格把关,对案情重大或复杂、疑难案件邀请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提交集体讨论。同时,坚持重案审理重点为程序的合法性、证据的有效性、依据的适用性、数据的准确性并兼顾合理性,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严格依法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要求,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在全面启动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督促各单位按照工作任务进度表要求按时落地,综合运用“回头看”检查指导协调推进工作,切实提升“三项制度”推行质效,营造依法公正文明执法的法治环境。

3.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修订完善全市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规范行使执法裁量权,避免因各单位的处罚裁量标准不一致导致出现“同事不同罚”的情形,为绍兴经济全面接轨长三角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  

4.严格执法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持续推进“双打”、“扫黑”攻坚战,净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探索“三个一”办案模式,即“一案一专班”压实责任、“一案一方案”查深查透、“一案一承诺”严守纪律,加强部门协作,推动数据互联互通,提升打击效果。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开展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工作。全面科学统筹开展督察督导工作,形成各地自查自纠、上级督察督办和外部监督检查科学有机协调的良好格局。

2.严格执纪审查、加强监督工作。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早防早治;深化警示教育,做好以案示警,组织税务干部参观绍兴清廉馆,观看十八大以来全市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例及涉案人员的忏悔记录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坚决防止“灯下黑”。

3.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回应人大、政协问政,按规定时间接收、规定程序办理、规定时间办结各项由我局主办或者会办的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工作。

4.加快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积极落实内控网格化机制工作,制定方案明确网格化内控机制建设方向和各责任单位职责分工,要求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清单,对标对表,逐条落实到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内控平台监控功能,全市网格化内控管理平台客户端安装率和风险点(防控措施)配置率均达到100%。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引入“枫桥经验”理念化解征纳双方矛盾。在复议过程中,加强沟通协调、合力应对、严格依法办事。

2.积极应对行政诉讼。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落实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提升应诉工作规范化水平。

3.推进信访工作。保持信访举报渠道畅通,对来信、来电、来访按规定进行登记处理。其中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信访件均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4.完善税收争议处理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妥善解决涉税矛盾纠纷,积极运用调解与和解方法解决争议。通过组织涉税争议化解沟通会,税企双方平等对话、释法、说理,最后达成共识或消除误解,和谐税企关系。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九)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

1.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强化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重要作用,带动全体干部法治理念和法治能力的全面提升。

2.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干部法治意识。

3.深入开展税收法治宣传。全面落实税收普法责任制,践行“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做好各项税收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和普通干部学法用法考试,不断提高干部的法治水平。

4.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全面加强纳税信用管理;持续深入开展“银税互动”,扩大受惠企业范围。

5.促进税收社会共治。强化涉税服务中介管理,促进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深化税务司法税收共治协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加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加大对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录用力度,各级税务机关法制机构通过岗位交流等方式配备有一定数量的法律专业人员。

2.加快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根据公职律师成长规律和特长,科学制定年度学习培养锻炼计划,在整体推进的同时兼顾个性特长进行培养使用搭建公职律师日常交流学习服务平台;组织公职律师参与诉讼复议案件审理,同时还组织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对应诉案件进行集中研讨、出庭应诉、旁听庭审等,在实践中提高公职律师法律素养和实务能力。

(十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市、县两级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紧扣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主题,统筹依法治税全局性、基础性和专项性工作,研究部署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审议执法主体的权力和责任清单等工作。

2.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领导。在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复议委员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等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领导下开展各项法制税务工作,各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依法治税这项全局性工作。

二、税收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过去一年各项法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税务人员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1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及“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税工作思路

(一)2021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思路

1.深化涉税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涉税行政争议化解机制,畅通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积极运用调解与和解方法就地化解涉税争议,力争实现涉税矛盾纠纷不上交,推动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

2.深化税务司法协作。以完善司法拍卖“一键办”为抓手,落实落细《关于深化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的纪要》,力争在破产涉税数据共享、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案件证据递交等领域取得新突破,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3.积极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我市依法治税工作整体质效,对标“重要窗口”将法治税务示范基地打造成全市税务系统法治建设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4.提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效。探索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建议制度,及时反馈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税收政策、征管及执法问题等,提出意见建议,拓展审理结果运用。

5.强化高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公职律师项目负责制和团队化运作,培养优秀公职律师团队,引导公职律师在特定领域深耕细作,开展重大法治工作公职律师项目,推进年轻公职律师锻炼平台建设,发挥高端法治人才在我市法治工作中的独特作用。

(二)“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税工作思路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作出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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