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000002484088Y/2021-52626 成文日期 2021-03-01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发文字号 标题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关键词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04  16:5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管理,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我局对现行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必要性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必要根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助于完善税法体系,规范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因此,我局在日常清理、集中清理基础上,持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对需清理的税务规范性文件,以公告形式统一公布全文有效、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文件目录。

三、主要内容

本公告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84件,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20件,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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