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44号)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相关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林品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浙税征330381190020 ,声明作废。
张美华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浙税征330381190060,声明作废。
廖建博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浙税征330381190139,声明作废。
叶卫东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浙税征330381190156,声明作废。
周慧敏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浙税征330381190214,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
2021年3月3日